返回首页本站服务关于本站在线咨询来访路线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法治资讯 | 业务受理 | 文书选登 | 站长专栏 | 民商专题 | 经济法专题 | 刑事专题 | 行政专题 | 程序专题 | 案例选登 | 法律法规 | 友情展示 | 环保律师
现在位置:首页 >> GO >> 长沙楚盛律师网 >> 文书选登 >> 刑事行政 >> 正文

公 函(至国土局)
www.cslawyer.com.cn 08-07-29 18:19:58 本站原创 文钰律师 【关闭

公 函

致:**市国土资源局 **市征地事务所

贵局在**市**区**乡***村进行征地,要求村民腾地拆迁一案,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市**区**乡***村村民(以下简称“长泥坡村民”,授权委托书附后)的全权委托,现就**中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所涉及之诉讼或/和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函告如下:

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村民的委托,全权处理***村民与**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务。接受委托后,我们将依法维护***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协助减少和纠正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各方主体以正当途径追究相关责任。我们确信,贵局一定能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避免矛盾的激化。

对于***村民与**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务,请贵局直接与我们联系,以便于妥善、迅速解决问题。

特此函告。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文钰

联系电话:0731-5012992;13507319434。

 

 

 

 

 

兹因被要求拆迁、腾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事宜,委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代为交涉 ,提起复议,代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代为申诉、控告等。

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反诉,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调解、和解等。

 

委托人签名附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热门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国家水利部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05年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存在问题探析
·变更违约金请求权的行使
最新推荐
最新图片

房地产律师-曾令佳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金州所之全景扫描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大华律盟-赈灾行动

本站首页 | 本站服务 | 关于本站 | 反馈留言 | 法律咨询 | 来访路线


本站系公益网站,所载文章,仅供学习、研究以及为网友提供参考。本站文章版权归该文章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观点。
Copyright 2006-2008 www.cs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楚盛律师网版权所有 湘ICP备 号
文钰律师手机:13507319434 业务联系邮箱: wen943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