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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函
致:**市国土资源局 **市征地事务所
贵局在**市**区**乡***村进行征地,要求村民腾地拆迁一案,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市**区**乡***村村民(以下简称“长泥坡村民”,授权委托书附后)的全权委托,现就**中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所涉及之诉讼或/和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函告如下:
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村民的委托,全权处理***村民与**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务。接受委托后,我们将依法维护***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协助减少和纠正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各方主体以正当途径追究相关责任。我们确信,贵局一定能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避免矛盾的激化。
对于***村民与**中心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务,请贵局直接与我们联系,以便于妥善、迅速解决问题。
特此函告。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文钰
联系电话:0731-5012992;13507319434。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因被要求拆迁、腾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事宜,委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代为交涉
,提起复议,代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代为申诉、控告等。
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反诉,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调解、和解等。
委托人签名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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