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我们是HN省HH市HC区YC乡CNP六组的村民(个人身份资料附后),因HH市政府以建设体育中心为由非法征地、野蛮拆迁,目前我们面临倾家荡产、家破人散的危险境地。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通过种种努力,力图理性的通过正常的程序来保护自己,尽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然而到目前为止,不但我们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反而因HH市政府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导致我们的权益进一步被侵犯,我们的人身也受到威胁。为此,我们不得不将具体情况向上一级政府反映,提出申诉,希望在上一级政府的干预下使HH拆迁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一、体育中心项目的基本情况
2002年,HH市计委以办省十一届运动会为由同意立项建设HH市体育中心,后来以此为基础又办理了用地规划,2003年才申请办理征地手续,2004年1月获批。
项目批下来后,因为确定HH不再承办省十一届运动会,一度未有任何动作,直到2006年,HH市来了新市长,新市长提出要重新启动建设。由于缺少资金,市政府又急需建设形象工程,最后确定是依然按原来的程序来征收土地,用部分土地作为商业用地回报征地时的投资方。
今年3月,政府在未以任何形式征求村民小组和农户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发布了《HH市体育中心北拆迁房屋和宅基地补偿公示表》,随后,在未取得我们任何形式的同意的情形下,单方面委托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房地产评估咨询报告》,对房屋进行估价。同日,又向部分村民发出了《限期领取宅基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补偿的通知》,要求在3日内领取宅基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补偿费。
二、政府拆迁的种种做法
2008年3月25日,政府向周**、周**发出《限期腾地通知书》,限令在五日内拆除房屋,腾出土地。由于对该通知书不服,周明武、周化早依法向HN省国土资源厅提起了行政复议。2008年5月,未待HN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复议决定,政府按捺不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20日凌晨,政府方面组织七八百人的队伍,因为仓促间人手不够,政府甚至不惜动员部分民兵预备役人员,向他们发放警察制服,充当临时“警察”参加强制拆房。政府方面将周**、周**的房屋团团包围,将尚在睡梦中的他们全家赶出家门,把周**的父亲、妻子和嫂子押到拘留所关押,将他们的房屋夷为平地。家人被关押,房屋被毁,全家数十年的心血和汗水换来赖以安身立命的基业毁于一旦,村民们都悲痛欲绝。
基于对政府方面野蛮拆迁的义愤,村里有部分人自发走上街头,表达自己意愿。整个过程一直和平进行,既未堵塞交通,也没有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政府方面面对群众的自发行为,没有进行任何劝说或者干预,只派一辆110指挥车随行。
政府为强迫村民接受政府的不合理条件,采取以向村民或其亲属进行行政处分,开除党籍和公职,停发退休金等手段相威胁,未达目的。随后,政府将完全未参与游行的周**以涉嫌“非法游行”为借口刑事拘留,既不告知家属关押处所,也不允许家属探视,目前生死未卜,其家人心急如焚,妻子终日以泪洗面。
另一方面,政府方面蒙骗村民说大家“犯了罪”,扬言要“再抓几十个人”,但又许诺只要村民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人马上就可以放出来,“网开一面”,什么责任都不再追究。
同时,HH市城管局向部分村民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未办理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为由,认定其房屋为“非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要强调的是,周围的农户建房无一向政府办理过规划许可证,但政府方面却唯独认为他们的房屋是“非法建筑”。同时,政府却承诺如他们同意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时,可以不将他们的房屋视为“非法建筑”。至此,政府方面以执法之名行威逼利诱之实以达到强制拆迁的目的已是路人皆知。
三、我们的意见
1、我们认为,如果政府方面确实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比如开矿、架桥、修路等,作为守法公民我们有配合的义务。但此次政府系非法征地,原有的征地批文现在都已失效。并且从现在体育中心的建设情况来看,体育场馆的建设占用面积只占征用土地的一小部分,大多将用来进行商业开发,是典型的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为了进行商业开发要将我们从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上赶走,对于这种做法我们不能接受。
2、HH市人民政府既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严重的不公平,理应调整。首先,征用和拆迁发生在2008年,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采用的居然是2003年的标准,丝毫不考虑五年来物价特别是建材上涨的客观情况,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其次,HN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咨询报告》,丝毫不考虑我们的房屋所处的区位价值,不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存在巨大差距,结论显失公平,如果按照该评估价格,我们在HH市区任何一个地段重新建造一座同等面积和质量的房屋都不可能,更不用说获得其他的实质安置补偿了;再次,即使按照2003年标准和新时代公司的评估办法,参照《HH市征地补偿安置规定》,政府的安置补偿方案与该规定仍然有很大出入。安置补偿方案如此严重不公,我们难以接受,因此我们不同意政府单方面提出的安置补偿方案。
3、政府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随意动用警力,滥用国家权力,不择手段意图强压我们,显然是严重违法,侵犯人权,理应纠正。政府从硬的方面通过给我们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亲属施加压力,威胁让他们停职停薪,让他们向我们施压,威胁把我们抓进监狱等等手段一再施加压力,意图逼我们就范;软的方面,又说可以个别提高补偿,甚至奖励,只要是达到拆掉我们房子的目的。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权威,破坏了法律的尊严,使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进一步下降。
四、我们的要求
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在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强调和谐发展。住房是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如果政府部门可以这样粗暴蛮横的征用土地,肆意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百姓连自己的住房都没有保障,和谐发展又何从谈起呢?我们真心的希望HH市政府吸取贵州瓮安事件的教训,纠正漠视群众利益,增加对立情绪,积累社会矛盾的错误做法。我们恳请上级政府核实情况,责令HH市政府:
1、立即停止威胁和施压,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或其他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立即释放被错误拘留的村民,对错误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积极补偿;
3、如政府坚持要拆除房屋,应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如:
(1)在原安置补偿方案的基础上,每平方米提高100元以上;
(2)按照“N+1”(即被拆迁房屋层数加一层计算安置房屋面积)的标准提供安置房。
只有妥善处理好我们的如上问题,才有利于整个HH市的整体建设,真正有利于人民的生活。目前,我们已经穷尽能采用的理性手段,尽可能处理好问题,尽可能期望事情能和平解决好,不希望事件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让HH市在全国乃至世界丢丑,让省领导也如其他地方一样需要进行道歉。
以上报告,恳请充分考虑!
报告人: HN省HH市hc区yc乡cnp六组村民
2008年 月 日
附:报告人签名及身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