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实收资本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可以就近到长沙的5个城区工商局办理登记和年检手续了。6月1日,长沙市工商局向社会实施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管辖规定》。此举将有效缓解企业办理登记注册业务路途遥远、排队难等问题。长沙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表示,这是近年来该局登记管辖工作的最大一次变化,也是他们便民亲商的又一大举措。
近年来,随着长沙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其中仅2006年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就达6655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 18万户。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长沙市工商局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绿色通道”、“一审一核制”等服务措施,大力提高行政许可的工作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但是现行的登记注册方式却远远跟不上企业日益增多的步伐。根据2006年1月1日新实施的《公司法》,长沙市工商局继去年4月1日将50万元以下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权下放到区分局后,此次,进一步拓宽了下放范围。从6月1日起,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长沙市工商局将不再受理登记,登记管辖权下放到城区各分局,已经在长沙市局登记的此类公司,档案将移交各所属区工商局。长沙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薄京梨表示,去年该部门已将注册资本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15469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档案下放到了城区分局,此次又将把实收资本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8000多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档案下放到分局,其登记手续均到各城区分局办理。相关企业应根据规定进行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正在市局办理登记注册的公司,按规定须改换登记机关的,请来市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另按照《规定》,企业住所在城区内的,申请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仍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此外,长沙、望城、浏阳、宁乡四县的私营企业(不含股份有限公司)不管注册资本多少、规模大小,仍在县局登记注册。原规定在市场分局、高新分局、经开分局等直属分局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仍在上述分局办理登记等手续。
更详细的信息可登陆长沙红盾信息网(www.csaic.gov.cn)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长沙市局:2891692;长沙市局年检:2891727。芙蓉分局4771316;天心分局5890623;岳麓分局8169980;开福分局4522606;雨花分局588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