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四川汶川大地震抢救工作的积极推进,如何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途径解决有关善后问题,正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事情。
地震后怎样获得保险救济
投保了哪些险种可以赔?除自杀、斗殴、犯罪、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因此,事前投保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险种的都可以获得赔偿。
而对于投保了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般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规定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因此,家庭财产保险通常对地震这种不可抗的自然灾害不
予理赔。但有些财产保险的险种是将地震引起的财产损失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例如,像大地财险不仅有涉及地震灾害造成城乡居民房屋损失的险种,而且在企业财产险中有一个附加险是地震责任险。除了这个专业险种之外,目前更多的家财险将“地震险”作为附加险。因此,索赔前要看清保险条款中的约定。
如果保单灭失了怎么办?由于地震中不少房屋严重损毁、遇难人数众多,人们会担心,资料不全或完全灭失的客户如何进行保险理赔?地震发生后,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全力做好理赔工作。对于保单灭失的情形,一些保险公司还承诺“只要客户能提供投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资料,不需要保单,核实后都能得到及时赔付”。
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汶川地震产生了一些不幸的地震孤儿,有很多人在关心着这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并有意收养这些不幸的孤儿。那么,对于这些孤儿的收养有哪些条件呢?
我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从以上收养条件可以看出,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的,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0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收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孤儿咨询电话:028-84423064028-84423065)
地震是免责理由吗
如果地震中有违章建筑和“豆腐渣”建筑倒塌致人死伤、财产毁损,应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认为,违章建筑和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从出现之日起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即存在一种不应当存在的危险。这种危险是建设方、施工方等相关主体已经预见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在地震发生时,这种危险就转化为致人损害的结果。对于由此产生的损害结果,相关主体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地震是不可抗力应免责”问题,尹田认为,“不可抗力”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的行为是正常的。行为正常因“不可抗力”而出现不正常结果的,行为人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行为不正常因不可抗力而出现不正常结果的,属于意料之中的事,行为人有过错,必须承担责任。在行为人违章建造建筑物或者建造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属于不正常,出现倒塌或其他安全事故只是这种不正常行为的正常结果而已,并已经为行为人所预见到。因此,行为人应该对违章建筑和质量不合格建筑因地震倒塌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地震这种“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倒塌致人损害的,能不能免责,要分对象而论。对于合格建筑物而言,可以免责;对于不合格建筑物而言,不可以免责。这涉及到房屋质量是否合格的证明问题,可以通过现场检测与鉴定解决。(本版内容据《检察日报》5.18)
地震致民事违约怎么办
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属于法律中的“不可抗力”,即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此,《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17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运用这些规定需要注意:(1)在合同关系中,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全部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者推迟履行时间。在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关系中,如损害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有法律特别要求之外,相关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地震灾区旅游的游客,因地震的发生导致旅游中断、取消或者造成人身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游客的损失应当通过保险方式予以解决。(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当事人违约在先,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违约人不得援用“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违约责任,否则会导致免责事由的滥用,亦违背诚信要求。(3)发生“不可抗力”之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基于诚信原则的要求,应当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以避免对方产生更大的损失。否则,对于对方扩大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也要承担责任。